要警惕问责泛化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名政协委员热议问责泛化导致干部不敢为成为焦点,“为什么不敢?实际上一个字‘怕’,怕出错、怕问责,怕影响自己的前途”“问责太多之后,一个人担不住,就出现这次问责你担一个,下次他担一个”现象。

问责不能泛化、简单化。一事当前,该不该问责、谁该被问责、怎样问责、问责到何种程度,关乎问责的作用和实际效果,关乎党组织的公信力。当前,个别地方、部门存在着执纪问责简单化现象,“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如果问责简单粗暴,欠缺精准,甚至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就会削弱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打击干部担当干事的积极性。

问责要做到精准,严格依规依纪。切忌不论具体是非,一不高兴、一拍脑袋就问责,甚至违反民主集中制,仅凭领导个人要求就官僚主义草率问责。要严格依照问责条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的要求,深入调查了解、仔细核实,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当事人的特殊情况等细节问题都搞得一清二楚,正确区分问题性质,严格决策和审批程序,既不放过失职失责者,也不能感情用事、不分青红皂白就问责,这样才能提高问责的公信力和精准度。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问责只是手段,目的是要通过这一方式,让大多数党员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更好履职尽责。要公平公正对待干部,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把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一般性的过失与严重的失职失责区分开来,精准把握政策、做到宽严相济,从而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做到知责、负责、尽责。

问责是纪委的一项基本职责,能否做到精准问责,考验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站位、工作作风和执纪能力。纪委在问责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做到调查取证细之又细、自我约束严之又严。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发现问责过多过滥、畸轻畸重、悖情悖理等问题,要及时指出、积极纠正,确保问责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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