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法律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必然。法治是国家的、历史的、当代的和开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产生、创新和发展的。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五大明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谋划,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有机统一,以正确的认识论和科学的方法论,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科学回答,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主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观点、新策略,建立了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完整的理论、清晰的逻辑和清晰的论述。法治已成为新时期中国社会的基本共识。

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新战略新时期的法治建设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灵魂。其核心内容是:一是坚持加强党对法治的领导;第二,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第三,坚持中国特色的法治;第四,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五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第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七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八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第九,坚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十是坚持抓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这些核心内容明确了全面法治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创新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是新时期全面法治的根本原则,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自信改革是释放制度活力的不竭源泉,开放已成为当代中国的鲜明标志。从改革开放开始,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有中国特色、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理论支撑”。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法治理论创新成果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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