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助推农村人居环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为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扎实做好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应着力抓“三措”促进人居环境改善。

提高责任意识,推进文明乡风一是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一对一”联系村(社区),“点对点”推进村庄清洁整治行动落细落实。二是明确责任归属,坚持定岗定人定责,做到“镇(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体系。三是坚持政府引领群众,发挥党员干部、乡村能人模范引领作用,采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开展院坝会、设立“红黑榜”等方式,激励群众积极参与美化村庄环境,营造干群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强化重点指导,改善村容村貌一是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处置模式持续推进,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二是典型户带动发力,主抓“房前屋后”、“主干线”等重点区域,让典型做示范、群众积极学,比学赶超、全户示范。三是房前屋后卫生“三包”责任制落地有效,定期组织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坚持持续整改、动态清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强化宣传引导,夯实乡村治理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印发维护环境倡议书、制作布幅标语、悬挂环境整治条幅,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吹响 “我要整治”的口号。二是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新时代文明志愿者作用,结对帮扶邻里、困难户,带动群众广泛参与,促进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推进。三是探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积分制,将环境整治效果纳入村月绩效考核范畴,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

(撰稿人:余梅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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