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闹没人管,一闹就软”,基层如此两难境地怎么破?

政府为群众解决难题,本是理所应当。近期,西北地区某乡镇对一件事情的处理方式,却有点令人“出乎意料”。

镇上有一位妇女,十几年前丈夫出车祸去世。因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满,她一直上访反映问题。后来,有关部门纠正了原先的处理结果,依法给予其赔偿。至此,事情本已得到解决。但后来,镇政府竟还为其子安排了工作。

看似不合常理,也是事出有因。据当地一位干部:“她经常在镇政府院子里连喊带骂,有时还躺在地上打滚,影响很不好。不得已,我们只能为她儿子安排了一个公益性岗位。”这位乡镇干部坦言,因为上级机关对基层稳定工作有硬性考核,一旦出现越级上访就会被“一票否决”,他们这样做“也属无奈”。

基层患上“恐闹症”?

“不闹没人管,一闹就软”,基层如此两难境地怎么破?

对这样无奈的两难境地,很多基层干部都深有体会。陕西一位交警在执法中曾遭遇过五花八门的闹事行为:例行检查中发现有车辆年检过期,按规定要暂扣车辆,车中老人立马下车往地上一躺,高喊“警察打人了”,引来群众围观,交通堵塞,民警不得已只能放行。“有一次,我依法扣留了一辆非法改装载客运营的黑三轮车。车主来到交警队,突然掏出一瓶农药,威胁不还车就喝药。还有人跑上楼去,说敢罚款他就跳楼。”这位交警说,他们没有治安处罚权,处理此类事件必须要派出所配合,为防止出现突发极端事件,常常选择息事宁人。

个别群众正是抓住了基层怕出事、怕事情闹大的心理,将“闹”作为争取利益的工具。因闹事可能尝到甜头,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的“闹事团队”。怪不得经常有基层干部自嘲:自己患上了“恐闹症”。

群众也无奈!

“不闹没人管,一闹就软”,基层如此两难境地怎么破?

基层干部表示无可奈何,群众对此也颇有微词。有部分群众表示,有些“闹”是出于无奈。少数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冷作为,老百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只能用“闹”来引起重视。

贵阳某小区和另一片居民区交界处有一小块空地,一段时间以来,经常有人在空地上打陀螺,小区都是30多层的高层住宅,挥鞭声特别刺耳,附近居民不堪其扰,窗子都不敢开。小区业主李宏及其他业主不断向区委书记、区长信箱及贵阳城管“百姓拍”APP、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城管部门的文字和电话回复均为:一是取缔缺乏有效法律依据支撑;二是打陀螺者均为老年人,劝解时情绪激动,担心出现危险。协商的结果是“晚上9点之前可以打”。

正规渠道投诉了3个多月都解决不了问题,几十名小区业主在去年2月和打陀螺者发生了正面冲突,最终经过派出所、居委会等出面协商,噪音扰民问题才得到解决。“我们都是想通过正规渠道解决的,也尝试了很久。但最终发现,闹才能解决问题。”李宏无奈表示。

症结

“不闹没人管,一闹就软”,这个看似死结的难题,折射出当下基层治理的软肋。对此,人民论坛杂志作出了最新解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陈天祥认为,导致基层“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治理体系不健全和治理能力建设滞后。

首先是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政府相关部门的回应性不强,使一些群众欲通过“闹”来解决自身利益问题。

改革开放后,如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资关系、合同纠纷、扶贫救济、邻避事件、族群纠纷等新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凸显。个别基层政府部门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对这些新问题和新矛盾漠不关心,不作为或乱作为,压制不同的声音,罔顾群众利益,或者受自身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等的限制,有的甚至还存在官商勾结、打压群众正当利益诉求的现象,回避或激化矛盾,最终迫使民众采取过激的方法将事情“闹大”。

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手段相对不足,无法有效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一般来说,基层政府没有多大的公共政策决策权,主要的职责是执行法律和政策。因法律和政策更注重原则性的规定,基层政府有时在执行时无所适从,当碰到不同法律和政策之间不协调时,情况会更加凸显。

此外,对某一领域事务的处置往往涉及到不同的政府部门,容易出现不同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使民众的诉求久拖不决。再有,县乡入不敷出制约了其解决群众物质利益问题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基层政府不得不将群众的利益诉求或矛盾纠纷上交给上级政府。

其次是社会治理体系不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尚未形成。

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生态系统,政府如果想包揽所有事务,就可能会因信息不对称性和手段方法的适用性不强而力不从心,有时还可能造成好心办坏事的结果。因此,一个好的治理结构,需要在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形成互相信任和合作伙伴关系,政府善于转移职能,调动社会上的其他力量参与到民众的诉求解决机制中来,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目前中国多元治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当民众在政府部门求诉无门时,没有第三种力量可以充当“减压阀”的作用,只能寄希望于将事情“闹大”。

同时,社会舆论监督不完善。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出于各种原因,偏爱新闻舆论和媒体的“正面报道”,对正常的舆论批评顾虑重重,最终舆论监督的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使一些地方民众的非理性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干部考核和问责机制存在缺陷。不少地方的考核和问责办法多以目标和结果导向为特点,以上访或越级上访次数、群体性事件数量和规模等作为衡量维稳工作的标准。这使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只追求表面上的和谐和稳定,不敢坚持原则和严格按法律和制度办事,当和事佬,对一些无理取闹者一味妥协退让和息事宁人,以换取对自己有利的考核结果。其他群众因看到了“闹”的好处而效仿,久而久之,法律和制度被抛在了一边,社会治理局面出现无序状态。

破解之道

“不闹没人理睬,不闹石沉大海;闹就有领导重视,闹就有额外收益”的社会治理困局亟待破解。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和创新问责机制,疏通民众的诉求渠道,提升政府的回应力。应该借助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政的东风,强化基层部门、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来一个釜底抽薪。

二要加强法治建设,合理配置基层治理资源,提高基层政府应对群众诉求和化解矛盾冲突的能力。在国家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今天,要立足于顶层设计,讲究法律和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又要讲究其实践性和操作性,减少制度的空白。

三要加快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步伐。大力扶持社会组织的生长和发育。尽快出台和落实组织和个人捐赠非营利组织后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捐助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积极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模式,形成政社合作伙伴关系。

四要广开言路,发挥媒体的监管作用。要摒弃“报喜不报忧”的错误舆论观,树立“客观负面报道也是正能量”“批评报道也是正能量”的观念,对各种热点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报道采取更多的包容态度。

本文信息来源为 微信公众号“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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