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屯镇巴拉鲊村爱心慈善超市经验分享

官屯镇巴拉鲊村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帮助下,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工作新模式,开展“弱势群体脱贫帮困工程”,创建“爱心(慈善)超市”,打破传统的扶贫模式,由以往仅仅依靠政府扶贫转向社会参与的扶贫模式。

一、救助资金和物资的来源

爱心(慈善)超市资金、物资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全镇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职工捐赠,二是州级、县级挂包单位和干部职工捐赠;三是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资金和物资。

二、资金、物资的接收和管理

(一)资金的接收和管理

爱心(慈善)超市接收的资金,以公开透明为根本原则,统一由财务人员造册登记,并定期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财务人员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将所接收的资金统一由官屯镇会计委托中心管理,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二)物资的接收和管理

1、物资的接收

(1)接收的物资主要以日常生活用品、物资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八成以上新、有使用价值并具有安全性且洗净、晾干、打包的旧衣物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

(2)爱心(慈善)超市不接收旧内衣、手套、袜子等;不接收个人捐赠的药品、保健品、食品;不接收非法律允许的物品;不接收丧葬用品;不接收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衣物或其他物品;不接收无法使用或没有使用价值的物资。对不宜接收的物资,工作人员可拒绝接收,并要耐心解释原因。

2、物资的管理

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岗,认真做好物资接收、登记工作,严格做好各类物资的入库验收,并及时做好消毒、清洗、整理、打包、分类、入库管理、过期物品清理等工作。接收的所有物资分为新品和旧品两大类,再按衣物、鞋帽、包包、文体用品、学习用品、粮油、日用品、玩具等进行分类摆放,并在货架上标明类别,保持超市内整洁,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正确,不准私自变卖或挪作他用。

(三)账卡管理

1、爱心(慈善)超市接到捐赠物资后,捐赠者和工作人员填写《捐赠物资登记表》,对所接收的每一件物资均拍照上传生成二维码贴在相对应的物品上。

2、落实专人负责爱心(慈善)超市物资总账和明细账,随时登记入库、出库、库存等物资变更情况,做到账目清楚,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手续完备。工作人员定期做好物资清仓盘点工作,每月在村委会公示栏公布物资接收、使用和库存情况,便于公众监督。

三、救助对象和救助方式

(一)救助对象

资金救助对象范围:巴拉鲊村鳏寡孤独户、五保户、在校特困学生、残疾户、收入临界在低保标准边缘的群众。

物资救助对象范围:巴拉鲊村城乡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困难优抚军人、在校特困学生、贫困户及收入临界在低保标准边缘的群众。救助对象可凭爱心卡及身份证、印鉴按需免费领取物品。

(二)救助方式

1、爱心(慈善)超市根据所接收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制作和发放爱心卡、爱心积分卡。救助对象视需求情况根据爱心卡使用规则到爱心(慈善)超市无偿领取物品。村民根据爱心积分卡使用规则获得相应爱心积分,可到爱心(慈善)超市无偿领取物品。

2、爱心积分卡的使用:巴拉鲊村辖区内的每户村民可凭户口簿到爱心超市免费领取一张积分卡,由村民参加公益活动积爱心,一张卡最多可积16颗心,每积满5颗爱心可到爱心超市兑换一份物品,也可积满16颗爱心一次性兑换兑换四份物品。

3、爱心卡的使用:对满足条件的救助对象(城乡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困难优抚军人、在校特困学生、贫困户及收入临界在低保标准边缘的群众)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核实、审批确定后发放爱心卡。救助对象凭爱心卡、身份证、个人印鉴领取爱心物品,从领卡之日起一年内可使用12次(12次领取物品累计价值不超过300元,特困户不超过600元),如发生火灾、水灾等重大灾害的可根据需求放宽物资领取条件。

四、服务时间

超市定期开放,每星期开放两天,星期一为物品发放日,星期五为接收捐赠日。

开放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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