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抱团发展” 整合资源“推进共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基层农村党组织要盘活村级闲置资产,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组织推动,强化党建引领,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必要前提。基层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事务中的领导作用。探索成立联合经济组织,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联合社负责人、村级合作社负责人,牢牢把住集体经济的政治属性和发展方向,确保乡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在党组织引领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高集体经济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党组织同镇联合社、村合作社的高度融合。

二是能人带动,推进抱团发展,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基层党组织要敢于突破局限、大胆开拓创新、转变发展思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由原来的“从无到有”变成“从有到强”,有效解决村级集体经济散、弱、小等一系列问题,将散沙凝聚成磐石、水滴汇集成河流,释放“1+1>2”的叠加效应,关键是找到了人才,选准了能人。同时,推广使用“村干+集体经济组织员工”“村干+致富带头人”“村干+销售员”的“村干+”新型职业模式,注重发挥能人优势、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探索出一条壮大农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径,促进村集体、村干部、村民都实现了增收。

三是社企联动,坚持以强带弱,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方式。基层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理清发展思路、做到扬长避短,针对村与村之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突出问题,要实现“村村联建”“社社联合”“强村带弱村”,做到资金共筹、资源共享、资产共用,增强了村集体的“造血”功能,实现村村有特色、村村有产业、村村有收入,促进了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徐绍波)

来源:贵州省锦屏县平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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