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引领,助力国企振兴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科学调配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向国企倾斜,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企振兴。

聚焦铸魂赋能,筑牢国企振兴“主阵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要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国企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头雁领航,选优国企振兴“主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要严格执行新时代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突出依事择人、人岗相适,统筹考虑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经历和来源结构,打破地域、部门界限,持续推动各领域、各层级干部交流、交叉任职,大力选拔具有经济背景、企业经历的优秀人员进入企业任职,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要选优配强“一把手”,积极选用专业素养好的干部,努力锻造一支年龄结构优化、知识结构相宜、能力结构互助、气质结构互补的高素质专业化国企干部队伍。

拓宽视野优储,充盈国企振兴“蓄水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要保障国资国企实现新的战略目标,人才队伍建设是必不可缺的基础性重要战略支撑。要聚焦企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市场化人才选聘机制,分层分类广纳人才,通过设置多种激励机制,进行人才资源开发,建立各类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多元化的职业发展通道,满足各类人才队伍成长需要。要充分利用市场配置优势,从世界各地引进人才。要调整优化国有企业人才结构,统筹推进人才的考核、激励、晋升和流动工作,不断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环境,保持国企人才队伍“一池活水”。

树正确政绩观,激发国企振兴“新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立足实际、科学决策,坚持着眼长远、打牢基础,坚持干在实处、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推动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关要求,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国企领导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偏差。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规定内容,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奋力书写新时代国企高质量发展新答卷。(赵鑫)

来源: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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