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实现“一站式”结算
为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让患病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云南省实行“四倾斜”。一是门诊报销倾斜,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全额支付,普通门诊报销限额提高5个百分点,28个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80%(其中两个特殊病报销比例达到90%)。二是基层就医倾斜,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三是住院待遇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至20个百分点,在省州市、县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和90%。四是大病保险倾斜,起付线降低50%,年度支付限额提高50%,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至20个百分点,达到70%。
同时,云南省还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各级人社、卫计、民政、扶贫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充分利用现行医保信息系统的优势,目前不仅实现了四项保障政策“一站式”结算,还为参保人提供各种保障待遇“一单式”服务,确保了医疗保险政策落地见效。
本文信息来源为 微信公众号“云南扶贫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