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建设关键在抓好“一把手”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 张亭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称《条例》)印发以来,各地纷纷将党支部作为基层工作的主角,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目前已初见成效,为持续推动《条例》落细落实落到位,需坚持用好“抓一把手”这一措施,确保支部建好建强建规范。

“严管”——压责问责。头雁勤,群雁方能“春风一夜到衡阳”;头雁惰,最终难逃“万里寒云雁阵退”。支部“一把手”作为支部建设的“领头雁”,直接关系到支部建设的好与坏。要以《条例》为遵循,结合支部建设工作实际,明确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强化其自觉认责、主动履责、积极尽责的思想意识。通过建立开放式、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交流机制,增强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管理素质等抓好支部建设的本领。要以《条例》为武器,对责任不担当、不到位、敷衍塞责、延误建设的“一把手”,严肃问责、追责,促进党支部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务队伍建设……真正建好党支部。

“厚爱”——鼓励激励。“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支部要想发挥好领跑作用,“一把手”务必要胜任“火车头”的角色。《条例》给支部书记赋了权、明了责,为支部建设指明了方向、设定了轨道,然而,只有轨道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足够动力、马力充足的“火车头”才能带动整列火车不断前进。要支持鼓励,给予支部书记足够支持,以《条例》为依据,为党支部建设给予政策扶持、经费保障,让支部书记有底气,敢于放手试。要包容激励,注重从优秀村、社区支部书记中选拔干部,对于敢改、会改、能改的支部书记,容错纠错,肯于大胆用,让支部“火车头”始终干劲十足,带动支部循轨向前。

“强督”——督考督察。“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要结合《条例》要求,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对支部“一把手”的考核监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来管好“绝大多数”,为支部建设各项工作深度融合、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要完善督考,将传统的定性、封闭的考核方式向定量、透明转变,使对支部书记的考核更真实、更有效。要加强督察,压实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职责,对推动支部建设工作查哨查铺,确保支部建设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日常监督执纪职能,对支部书记多过问、多提醒,实现早监督早发现、早执纪早纠偏,打造高素质基层组织“一把手”队伍,推动支部建设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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