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聘任制公务员从“盆景”到“风景”

上海市宝山区委组织部 崔峰

  自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聘任制公务员因薪酬水平普遍高于本地区本部门一般公务员的特点引来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专业人才的报考,成为公务员队伍补充专业力量的又一重要渠道,有效提升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整体来看,现阶段聘任制公务员仍属“小批量”试点,常态化、普遍化的机制尚未建立。推动聘任制公务员从个别地区个别部门扩大到各地区各部门已成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一环,需要各方面共同发力,不断放大该项制度安排的规模效应。

  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从聘任制公务员工作试点情况来看,一些地区出现了“职位标准不明确”“只进不出缺乏流动性”的担忧,以及“考核走过场”“进入体制内的另一个通道”等舆情。这些都不利于在用人单位中营造敢于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的正面氛围。各级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有关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的社会热点焦点,迅速反应及时发声,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避免相关舆情滋生和发酵。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意义,定期向社会公开聘任制公务员工作情况及成效,吸引更多专业人才积极报考聘任制公务员。

  推动制度细化,保障工作落地。《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定位、招聘、日常管理都作了进一步明确。比如,满足一定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的具体要求等,这些都为今后聘任制公务员从试点走向常态化提供了更加清晰的路径。但各地区各部门改革发展情况不一、用人需求不一,还需要在此基础上制定更为精准详细、符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的制度规则。后续聘任制公务员范围与数量扩大后,应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审核与监督,提高透明度,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机制、转任委任制职级等重要环节明确实施细则。在聘任制日常管理中,用人单位要明确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明确合同解除和续签的条件及情形,并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实行聘约动态化管理。

  坚持从严管理,做好风险防范。聘任制公务员从招聘到管理涉及编制限额、工作经费限额、招录规范等“硬杠杠”,工作要求高、纪律性强。各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发现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不断优化调整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促进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稳健发展。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提升工作防风险能力、合规意识,将各类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避免用人单位因不熟悉、不掌握政策要求口径等导致衍生问题。用人单位要发挥聘任制公务员使用、培养、监督的主体责任,引导和帮助提高政治站位、战略眼光,提供事业发展平台,关注解决后续职业发展的问题,激励聘任制公务员干事创业、行稳致远。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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