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行为有“尺” 群众心中有“称”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组织部 曲祯朋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教育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常读手中册,时扫心中尘,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振聋发聩、常读常新。“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要有雷霆之击,也要有春风化雨,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广大党员干部要遵循三把“尺”,才能坦然面对群众心中那杆“称”。

守住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是不敢腐的遵循,可使群众心中的“称”踏实。古代律法素有“三尺律”“三尺令”之说,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建设,从井冈山开始逐渐形成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西柏坡的“六条规矩”,再到如今的“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无不体现的是法纪的强制性与严肃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底线红线,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党章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进而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遵循行为规范这把“量尺”,是不能腐的要求,可使群众心中的“称”明了。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健全监督体系,进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对于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具有重要价值。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规范言行举止,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善用立德树人这把“标尺”,是不想腐的自觉,可使群众心中的“称”信服。古人讲“修齐治平”,一切以修身为本,“为人正,方能公;其官廉,方能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锤炼品格操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筑牢坚强屏障。君子慎独、三省吾身,经常打扫政治灰尘,既要自觉净化“三圈”,也要主动影响“三圈”,“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要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      

“知政失者在草野”,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党员作风硬不硬,群众心中都有杆“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我们党也始终以人民作为力量之源、执政之基,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倾听民声、识民意、虑民忧、解民苦,以群众口碑作为衡量、评价工作成效的尺子,坚持以党规党纪为“戒尺”、以行为规范为“量尺”、以立德树人为“标尺”,唯有如此,才能坦然面对群众心中的那杆“称”。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0)
上一篇 2024-04-14
下一篇 2024-04-14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