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凿深井”方能“饮甘泉”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仁和集镇 沈惠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学习“在线”状态,以“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的恒心,在理论学习、宣传贯彻、带头示范上下足“凿深井”功夫,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深凿“理论学习”之井,饮“新思想、新提法”之甘泉。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学纪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功”,也是知纪明纪的“主渠道”。然而,部分党员干部法纪意识不强,错误地认为“面上过得去就行了”“私底下松一点没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凿“理论学习”之井,饮“新思想、新提法”之甘泉,以逐字逐句、逐章逐条、新旧对照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明确哪些行为被允许、哪些行为被禁止,知道底线在哪里、红线在哪里、边界在哪里,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同时,要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准确理解每一条规定的内容和作用,把学习《条例》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与自身分管工作结合起来,照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防止学习简单化、片面化。

深凿“宣传贯彻”之井,饮“抓落实、励前行”之甘泉。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将《条例》宣传学习与党纪学习教育相融合,自觉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带头执行,带头宣传,依托共产党员网等平台推送解读文章、修订条文对照表,积极采取三会一课、座谈讨论等形式宣传贯彻《条例》内容,推动形成领导干部精通、党员群众熟悉的良好局面,积极营造学用结合、广而告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好百姓宣讲团等群体,创新花灯、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条例》内容“飞入寻常百姓家”,切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有效宣传到位。

深凿“躬耕实践”之井,饮“敢斗争、强作风”之甘泉。“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将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方能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敢斗争、守纪律、作风好”的精神贯彻执行好《条例》要求,坚持在“用”字上下功夫,做到在《条例》要求指引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解难题,坚持以纪律规矩为准绳,始终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另一方面,要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深意,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对使命的责任担当躬身实践,真正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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