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求上”“知止”“守正”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山盆镇李梓村选调生 余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在高歌挺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保持“求上”的坚定信念、“知止”的执着追求、“守正”的铮铮风骨,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动力源”,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交出一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非凡“答卷”。

博学求上,胸怀“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勤学恒心,坚守“激浊扬清奋此身”的“政治底线”。“欲修其身者,必先正其心”。修身重在正心,正心贵在致知。一旦党纪党规学习流于形式,仅限于眼里看过、耳边听过,却未能入脑入心,极易导致思想出现偏差,从而逐步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牢纪律“戒尺”、守牢政治“底线”,就要以“读书须尽苦功夫”的钻劲自觉学纪,逐字逐句学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其表、明其里,准确掌握其基本内涵,切实架牢对标对表“约束之梁”,垒好遵纪守法“思想之台”,立正贯彻执行“责任之柱”,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杜绝权力“任性”“脱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规矩人”、行动上的“带头人”。要坚持学思用贯通原则,将学习成效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忌“只摆花架不种花,只摆谱架不弹琴”的形式主义,在学深悟透笃行中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以“内无妄思”确保“外无妄动”,真正做到同党中央“同心同德”“同频共振”“同向同行”。

慎思知止,胸怀“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的敬畏戒心,坚守“不同桃李混芳尘”的“纪律底线”。“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细聆历史跫音,“古器合尺度,法物应矩规”是苏洵的感悟,“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是白居易的哲思,“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是韩非子的警诫……正所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心中有尺度,行事方有分寸。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手握戒尺、勤于自重、自省、自警,把党规党纪学明白,把做人做事底线划清楚,把违纪违规后果看透彻,真正形成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自觉把遵规守纪奉为举头三尺的“神明”,坚守立身之本,织密“纪律底线”。“君子有常度,所遭能自如。”要树立并恪守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欲望前“知止”,在行事前“慎思”,既敢闯敢为,又不肆意妄为,做到“舍得心中名与利,赢得生前身后名”,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笃行守正,胸怀“如晦作相犹民天,忠诚蹇蹇终始全”的忠诚初心,坚守“只留清气在人间”的“廉洁底线”。“为人正,方能公;其官廉,方能清。”对党忠诚是廉洁从政的重要标识,更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透视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例,凡破法者无不始于破纪,而破纪的根源则在于党员干部对党不忠、心中无戒,这个“戒”就是党的纪律和规矩,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先辈先烈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淬炼“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品格,将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勇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冲锋陷阵,始终对党一心一意、一以贯之,真正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必须树牢廉洁自律的意识,常想立身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以清正廉洁的形象筑牢党的执政根基,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规矩意识融入勤政为民实践中,始终铭记“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欲而及于祸”,以博学求上勤禅“思想尘”,以慎思知止多思“逾矩害”,以笃行守正常破“心中贼”,持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形象。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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