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基层社会治理的“车头”

四川省合江县荔江镇人民政府 徐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作为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各项政策、工作在此落地生根、落实落细,其繁琐的工作特性为治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性。如何让点多面广、纷繁复杂的基层治理繁重有细、细中有序?关键在于党员干部这个“车头”。党员干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必须厘清治理思路,把稳治理方向,才能让基层治理工作方向不偏、有条不紊。

在治理中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把稳前行“方向盘”。忠诚是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魂。党员干部要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来坚持,作为首要政治本色来坚守,作为首要政治品质来锻造。要做到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将党中央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在治理中牢记为民务实的初心使命,坚定前行“目的地”。“政策落实好不好,最终要看群众是哭还是笑。”基层是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提升的“第一线”“主阵地”,为民服务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要义。因此,党员干部要树牢群众观念,强化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要瞄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把主要精力放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上,以解决群众问题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治理中树立牢固的法治思维,遵守前行“硬规则”。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的基本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特性,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具有法治思维。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党员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为思维方式,外化为行为表现,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时刻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在治理中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底色,树立前行“敬畏心”。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本,是不能丢弃的政治底色。权力代表责任,权力带来诱惑。党员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在基层中赢得群众的口碑,获得群众的支持,实现自我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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