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习党纪“规矩” 绘就党员管理“方圆”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济北街道办事处 韩玥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约束党员干部行为的“准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心有敬畏,才能行有所止;手握戒尺,才能行有所虑。”广大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党纪学习教育要向实而行,以“党纪之规”画党员“学习之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主题教育的延伸和巩固,不能当成“一阵风”,而是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成为规范党员思想和行动的“一面墙”。要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圆心”,扩大学习方式“半径”,既要对照《条例》逐章逐条学、原原本本学,也要用好身边的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要围绕组织领导这个“圆心”,扩大学习人群“覆盖面”,把党纪学习融入到每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学习中来,领导干部带头学,一级带着一级学,实现党纪学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党纪学习教育要向深而行,以“党纪之矩”定党员“思想之方”。矩因其正故可以为方,党纪因其严明故成就百年大党。从抗战时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到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铁的纪律铸就了中国共产党无往不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的“生命线”和重要政治法宝。党纪学习教育不能流于表面,要剖析党纪核心,理解党纪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做到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从根本上增强党员对党纪的认同感与敬畏感;要明晰纪律“红线”,以“党纪之矩”划出党员工作生活的“禁区”,在规定“负面清单”的同时树立起“正面导向”,以严明的纪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让党员知其不可为而坚决不为、知其应为而主动为之,真正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党纪学习教育要向效而行,以“党纪之尺”绘党员“先锋蓝图”。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在于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转化为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行动。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党规做好“每日三省吾身”的自查自省,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的习惯,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中应公正用权、依法办事,在生活中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将党规党纪内化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执着追求,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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