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县:严肃“两委”换届纪律之“十不选”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民政局 县委组织部 郑雅琳 李明泓

       四川省

宜宾市高县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为严肃换届纪律,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结合中、省、市相关换届要求,创新提出了“十不选”,并原创绘制了漫画海报,通过通俗易懂的形式,提升换届纪律的传播力和引导力,确保圆满完成换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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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两面人”“留一手”“骑墙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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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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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受过刑事处罚、存在 “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因黄赌毒、个人贪腐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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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司法等部门立案调查的;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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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族、宗派、家族势力干扰基层公共事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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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是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上一任期内长期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连续2年年度考核排名本镇末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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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是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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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是道德品行差,存在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生活作风不正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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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是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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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是存在其他无法正常履职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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