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才“闪”出光芒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白龙镇 郑爽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章节中对人才的建设工作进行了重要论述。干部为要,人才为先。各级党组织要学好用好《条例》,主动思考人才引育工作,催生干事创业动力,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智慧和力量。

坚持“需求侧”,引育并重造人才。迈进新时代,奔向新征程。21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谁能站在人才的“制高点”,谁就掌握了发展的“主动权”,要始终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培育新的发展“增长极”。《条例》指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也就是说国家需要什么类型的人才,我们就打造什么类型的人才。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围绕发展任务,聚焦重点领域,拓宽人才挖掘渠道,制定人才引进“说明书”,保证人才能够走得进来、用得起来,另外要加强人才的职能培训和教育管理,打造一批批政治过硬、德行过硬、能力过硬的高素质人才。

突出“匹配度”,人岗相适育人才。人才之所以被称为人才,是因为有着极为厚重的潜力和过硬的素养。但是,有潜力不一定生能力。如果不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人才的专业优势和特长就难以发挥,能力素养的彰显也就无从谈起。《条例》强调,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充分体现培育人才的原则就是要用好、用活、用实。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精准定位、科学培育的原则,根据人才健康成长的客观规律,发挥人才的“长处”,做到“扬长避短”,把人才安最合适的岗位,实现人与事的最佳配合,给出提质增效的“最优解”。

吃下“定心丸”,强化关心护人才。对待人才要有鲜明的态度,既要栽下梧桐引凤来,又要小心呵护助成长。“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对于人才要给予充分的关心关爱,让人才感受到组织的浓浓深情,才能更好地迸发干事创业的活力,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更好地建功立业,书写辉煌篇章。因此,各级党组织要着重健全机制,加强人才成长保护方面的建设,着重对人才急难愁盼的问题加以解决,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要注重人才动力激发和精神灌溉,对于人才作出的突出贡献成就,适当加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最大限度的激发潜能,进一步形成会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格局。

人才是时代的选择。新形势下,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人才,必须紧紧抓住这个发展核心要素,做实人才选用的“新篇章”,为党的伟大事业发展打造最强“引擎”。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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