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指南针” 走好“组织路”

江西省德兴市委组织部 方琼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作为新时代的组工干部,要学会“横、纵、深、远”四法,用好《条例》“指南针”,走好“组织路”,全面提升组织工作质量。

“横”——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条例》当作“教科书”,学深悟透《条例》的内容,逐章逐段、逐字逐句,反复阅读、仔细研究,用“工匠”精神琢深琢透,深刻领会其内涵。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积极开展宣传宣讲、阐释解读,广泛形成学好用好《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确保党员干部能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达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的效果。

“纵”——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摸准并推动解决制约本地组织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条例》为契机,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推动组织工作守正创新发展,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坚持实事求是,走好群众路线,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广泛凝聚群众智慧,发现群众关注的热点、痛点和堵点,找到满足群众期求、符合地方实际、顺合《条例》精神的真举措,确保《条例》在落实过程中契合基层实际、符合群众利益。

“深”——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系统阐明党的组织工作职责任务,深刻回答了组织工作到底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要将《条例》与相关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互为补充、统筹推进、一体落实,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远”——在保障监督上下功夫。《条例》明确了加强党委(党组)的领导、健全组织部门运行机制、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保障监督措施,对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组性质的党委的领导职责,以及组织部门的职责作出了详细规定。要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条例》落实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以监督检查等手段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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