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乡村新时代法治“赶考路”

甘肃省定西市漳县新寺镇人民政府 石彦荣

近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推进依法治国是民心所向,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广大乡村要打牢全面依法治理的坚实基础,不断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探索打造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新模式,助力全面乡村振兴,走好新时代法治“赶考路”。

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筑牢综合治理“防火墙”。广大乡村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专业性调委会,基层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选聘有文化、懂法律、威望高的乡间贤达加入调解队伍,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实现乡村“善治”治理。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力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十户联防”的管理服务机制,紧盯“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严打整治,不断提升平安建设质效。大力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筑牢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整合全员参与力量,锻造善于治理“先锋队”。树立普法品牌。为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模式,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个人警务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普法宣传融入司法、执法与法律服务全过程,成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的一项新举措,形成独具特色的“法治”普法品牌。着重从村“两委”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人员中选拔热心法治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人员,建立“法律明白人”储备库,使其逐步成为学法、普法、用法的全能型“法律明白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群众基层自治水平。

激发多元共治活力,共绘美丽蝶变“一幅图”。围绕“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健全民主制度,筑牢自治基石。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不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成立红白理事会,推选出红白理事会成员,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不良现象进行说服劝解,进行有效监督,确保红白理事会真正发挥管人管事、维护公序良俗的作用。举办“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健全完善“红黑榜”制度,形成了良好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厚植乡村法治文化,唱好基层治理“一台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挖普法特色、优化阵地建设、培育普法能手,厚植乡村法治文化土壤,努力营造乡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利用元旦春节、科技文化法律“三下乡”、广场舞大赛、文艺汇演等有利时机,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聚焦提升普法实效,坚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锤炼法治文化品牌,打通群众普法的“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家庭、普法基层行等普法惠民服务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普法亮点,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广泛推进法治广场、长廊、大院、法律图书角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真正做到了让农村群众“抬头见法、驻足学法、心中有法”。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我们要坚定正确的法治方向、坚守法治信仰,走好新时代法治“赶考路”!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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