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思辨行”三法推动“三农”改革走深走实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委研究室 蒋王意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承担着历史赋予的责任和使命,要“思”“辨”“行”相结合,增强忧患意识,勇于直面挑战,深化改革攻坚,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业绩。

把握核心要义,在前进的道路上“慎思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可以说,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抓改革,部署推动了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为新时代农村改革勾勒出清晰的顶层设计。我们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强对问题的思考、对未来的谋划,遵循发展规律,在“慎思”中找答案,寻求深化农村改革的科学路径,在解决问题中拓展和深化成效,进一步筑牢工作“基底”。

正视成绩不足,在探索的道路上“明辨之”。近年来,各地聚焦“三农”关键领域,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借鉴。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具体到地方上,守牢粮食安全压力仍然较大,农村人居环境有待改善,农产品质量保障还不够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面对这些考验和挑战,需要我们党员干部明辨大势、把握大局,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紧迫感不可少、责任感不能缺、危机感不掉线,多算长远账、多看民生账,科学谋划、优化方针政策,确保农村改革取得实效。

扛起使命担当,在发展的道路上“笃行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要聚焦美丽乡村,优化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打造一批精品美丽乡村样板。有序推进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提高村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要聚焦乡村善治,提升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选优配强农村带头人队伍,深入实施村干部专职化管理,用好“第一书记”“定制村干”,持续推进“戎装兴村”工程,为基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协同发力,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落地见效。深入开展新一轮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民自建区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大力推动农房更新改善。创新推进水稻稳产保供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助力稻米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精准监管机制改革,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需要我们党员干部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抓实抓好“三农”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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