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共创新活力美好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特别是基于我国比较优势变化,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谋划。”

当前,国内外受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影响,全球经济面临极大挑战,世界发展与繁荣受到严重威胁。中国作为担当大国,将秉持开放、合作、团结、共赢的信念,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将更有效率地实现内外市场联通、要素资源共享,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为国际社会注入更多正能量。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仅要立足激发国内市场主体的活力,更要积极推到中国市场和世界市场的联系,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不仅要让外企“引进来”,更要助力外企“稳得住”。

首先,应形成系统性、制度型的高水平开放。“引进来”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外资在中国市场能更顺畅和更成功地发展,如何真正在经营和监管上对外资实现国民待遇。制度供给相对不足,国际投资者在配置中国资产时还经常感到便利程度不够,本地制度规则与国际最佳实践还不够接轨,制度的完备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也有待增强。因此,我国要持续抓好高水平对外开放措施落实,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稳定外来投资者预期,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其次,应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特别加大对相关自贸协定的宣介、推广、培训,引导地方加强自贸协定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动对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为各类型市场主体创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此外,应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实施效果为重点的政策评估制度。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抓好惠企政策兑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应当坚信,我国正在继续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中国的发展将始终在改革中推进、在开放中前行。我们愿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共绘发展蓝图,实现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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