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各循其道  助力营商环境

严禁高高在上、敷衍塞责,严禁违规设槛、政策歧视……”“不得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特定关系人等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不得违规进行利益输送……”12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印发《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从“7个严禁”和“7个不得”对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两方面作出规范约束。同时省工商联印发《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对民营企业清廉建设以正面引导的角度,从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把握亲清边界、依法诚信经营、培育清廉文化等5个方面15条内容作出倡导规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鼓励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的发展之基、活力之源。立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省委、省政府先后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联系商会、联系经济组织等制度,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2019年4月,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厘清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碰,为广大党员干部在规则之下干事搭起制度平台。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核心就是要把“亲”和“清”很好地统一起来,既要做到“亲”而有度,又要做好“清”而有为。政商关系处理得好不好,关乎政治生态和党风政风,影响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党的十八大以来,“亲”“清”政商交往理念深入人心,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有些人出现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探其原因,还是有些人对清清爽爽政商交往的“边界”没有厘清。通过这次出台的党政干部行为负面清单“7个严禁”和“7个不得”,实现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边界和尺度,使政商关系实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通过这种方式明确划出政商交往的“禁区”,更有助于让干部打消顾虑、卸下包袱,堂堂正正、坦坦荡荡地与企业家正常接触、阳光交往。

正如山东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所说:“制定两个清单,目的之一就是引导政商双方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实现政企良性互动常态化,助力我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通过“负负得正”的方式,政企双方都把持住自己,恪守正道,才能行稳致远。期待在这两份清单的“加持”下,政商各循其道,共同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东阿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潘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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