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不断深化政协履职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政协委员作为政协工作的主体,其履职能力关涉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发挥,关乎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效能。加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需从政协组织和委员个人两个层面入手。

政协组织搭建履职平台,强化履职管理搭建履职平台是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前提,如果缺乏完备的平台和渠道,委员履职的效果会大打折扣。一是搭建好协商议政平台按照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在组织好已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丰富协商载体、创新协商形式,探索形成跨界合作协商、委员议事协商等形式,不断深化协商内容、提升协商质量。二是搭建好知情明政平台与政府有关部门就相关问题提前沟通,提高委员建言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组织好知情明政通报会,帮助各级政协委员准确把握当地的现实情况,助力委员履职尽责。三是搭建好基层议事平台在乡镇、街道建立议事联络室,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协商议事,积极建言献策,让政协委员切实扛起协商议事工作的使命担当

政协委员增强履职本领,提高履职效能政协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培训,提升履职意识。既要重视理论学习,也要结合业务需求,围绕如何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提案、收集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等进行专题培训,培养专业的协商能力和协商精神。邀请老委员与新任委员交流互动,帮助新任委员了解政协工作和委员履职要求。二是坚持调查研究,提升观察力。调查研究是政协委员的基本功,应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当好上联党委政府、下系界别群众的“传声筒”,上传下达的“联络员”。三是培养表达能力,提升议政效果。政协委员的职责决定了其应当能说、敢说,说得好、说得准、说得对。应当切实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监督监在关键处,议政议在点子上,与人为善、平等对话,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文星123,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xyxx/132844.html

(0)
上一篇 2023-07-25
下一篇 2023-07-25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