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法治“赶考路” 当好基层“答卷人”

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中,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如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

一、强化宣传教育是推动守法用法的前提。从社会成员现实守法状况来看,法治教育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与全民守法的理想目标还有一定距离,违背法治精神的现象和问题仍然存在,信访不信法、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解决问题不用法、化解矛盾不靠法等现象,在群众中仍然十分突出,客观反映出普法教育缺位、手段单一、力度不够。要将普法宣传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强化执法机关的普法责任,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全域居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办事靠法。

二、强化示范引领是推动守法用法的重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员干部一定要做在前面,一是要努力当好“四个表率”,即做尊法的表率,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表率,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表率,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表率,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二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才能防止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三是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切实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遇到问题找法的思维方式,养成解决问题用法的工作方式。

三、强化群众利益是推动守法用法的关键。群众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不仅源自思想觉悟,还源于守法者的权利能够通过法治得到充分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广听民声、广聚民意、广纳民智,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保障群众主体地位,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严格执法,让法律切实在社会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使其成为公民合法权益的“护身符”;要公正司法,使法律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无论是执法,还是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因此必须最大限度地反映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依法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信任法律、尊重法律、自觉运用法律,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社会新常态,“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的基层治理格局就一定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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