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守法 增强法治思维能力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出要求、作出部署,这一重要部署,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意义重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影响深远。

要确保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深入民心,一个很重要的“标志”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在遵规守法的前提下应必须具备法治思维,使决策和行为符合法律规则。法治思维不能简单等同于守法意识,要将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由内向外地转化为思想和行为,体现到立法、执法、用法、守法各个方面,在办文、办会、办事中充分表现。

学法懂法是领导干部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应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具备主动学法的意识,深入学习《意见》要求学习的重点内容,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各项法规以及各个部门法起支柱作用的基本法律和重要法律,由此熟悉国家经济、社会、民生等各方面基本政策、基本规定,不断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

知是行之基,行乃知之成,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现象。凡事要遵循法律依据,注重权力的界限,防止越权超限。要发自内心敬畏法律,不能时时“唯权”、处处“唯上”,如果发现明显超出法律权限的情形,必须谨慎对待,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避免造成违法后果。确保领导干部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从源头上解决有纪不守、有法不依问题的务实举措,让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铭刻于心、熟稔于胸,进而落实于行、践之以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凝心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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