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结合” 加强“关键少数”管理监督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要坚持管权与用权相结合、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加强“关键少数”管理监督,形成“以上率下”示范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坚持管权与用权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生活的最大规矩,这个制度用好了,领导干部就不会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犯错误、栽跟头。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建设的最大规矩,议事先议政,决策必依法,研究决策、讨论问题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上各抒己见酝酿讨论、会后按照分工抓好落实。要把党内政治生活历练突出出来,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烧旺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及时修正思想偏差,纠治错误言行。要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出鉴定,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金使用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要充分咨询业务部门和专家意见,搞好风险评估,强化全程监管,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有效防控权力运行风险。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实践证明,领导干部没有天然免疫力,干部职务越高、单位级别越大越不好开展监督,需要用经常性地咬耳扯袖提醒鞭策。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在问题苗头初期及时介入,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对涉及有关问题线索的同志,要督促其在组织生活会上说清楚,有利于深刻反思反省、经受党性洗礼,对其他人也是一种警示警醒。同时,可以利用考察帮建、蹲点调研等时机开展廉政家访,让组织的“大家庭”对接干部的“小家庭”,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对受到处分的领导干部也不能抛弃放弃,而要多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帮助他们认真悔错改错,甩掉包袱轻装前行。

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抓好“关键少数”的日常管理监督,一方面靠制度约束,另一方面靠自律修身。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章制度,以党中央、地方党委通报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采取党委(党组)集体组学、领导干部自学、定期开展座谈交流研学等方式,强化领导干部对党纪党规的学习理解,切实弄明白哪些红线踩不得、哪些规矩破不得、哪些事情沾不得。在依靠组织管的同时,严格自律显得更加重要。领导干部要注重培养健康生活情趣,纯洁净化“三圈”,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管住小事小情小节,管住八小时之外。同时,还要注重家风家教,防止家属子女插手干预工作事务,切实以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带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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