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矛”与“盾”——参加2023年重庆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人员培训班有感

应急岗位,身兼数责,综合监管,事关生产。近期,按照要求参加了重庆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人员培训班,在“强本领、促提升”的动员令下,快速集结,汲取知识,提升能力。在培训过程中,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应急菜鸟”,收获了许多心得体会,与“选调大家庭”的伙伴们分享,还望增进交流,共同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说:“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一种综合性、全局性、全面性的监管,也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它与行业监管、属地监管一同筑起了安全生产的屏障,其成效直接关乎着安全监管的精准与有效。干好此项工作,我们必须擦亮手中“执法严明”之矛、“综合协调”之矛、“监督问责”之矛,去打造“实事求是”之盾、“统筹有力”之盾、“履职尽责”之盾。

一是擦亮“执法严明”的矛,打造“实事求是”的盾。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安全生产无小事,延川煤矿爆炸、盘州煤矿着火、鄂尔多斯气体泄漏......,一件件安全生产事故的背后是人民群众的血和泪,意味着众多家庭的支离破碎,纵观其背后原因,有操作人员的意识淡薄,有相关企业的侥幸心理,也不乏执法人员的监管空缺。人为疏忽与思想麻痹是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一方面,执法队伍能力有待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涉及建设施工、危化品、矿山、涉爆粉尘、道路交通等多个领域,对执法人员在法规标准、隐患识别等业务能力上有较高要求。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存在“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与我无关”等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乃至出现了“厌战情绪”,放松了安全生产这根弦,为此,要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专业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同时,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智能技术融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破除数据孤岛,不断延伸监管触角,让监管数据更加准确、有效,让“执法严明”之矛愈发锋利,“实事求是”之盾愈发坚硬。

二是擦亮“综合协调”的矛,打造“统筹有力”的盾。

“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安全生产点多线长面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绝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可以胜任,需要各方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这其中,离不开安委办的综合协调,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一个区域的整体安全监管水平。安委办作为协调各方、推动工作的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着政府安全生产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任务繁重,突发状况多。比如,遍布重庆大大小小的火锅店,其生产安全牵涉到经信、市监、消防等多个部门。如果信息共享不充分、沟通配合不顺畅、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就会导致“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问题同时出现,既让经营单位因多头执法而不堪重负,也会让相关风险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置,进而威胁公共安全。实际上,监管效能高不高、执法是否科学规范,与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协调性与权威性息息相关。当前一些省市探索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就是在增强安委办统筹能力上下功夫,擦亮“综合协调”的矛,确定综合监管的事项清单与责任分工,完善协同方式,提升联动效能,让综合监管更有的放矢,更有章法。

三是擦亮“监督问责”的矛,打造“履职尽责”的盾。

“法治生威,制度生效,人人扛责。”只有拉紧责任链条、扎紧制度笼子,才能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细落实。当前,许多地区都出台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或相关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职标准、具体要求和重点工作,牢牢牵住安全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但在具体实践中,“重视留在口头、行动止于文件、查患浮在面上、整改等靠拖延”等形式主义仍然存在。有些综合监管人员把“行业主管”与“属地责任”当作挡箭牌,“久而久之就以为自己没有责任了”。因此,要擦亮“监督问责”的矛,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问责,多采用“四不两直”和“回头看”等形式摸实情、查实况,坚决纠治以形式代替内容、以过程代替结果、以思想代替行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树立安委办督查权威,确保督查实效。尤其是事故类案件的责任追究涉及部门单位多、责任人多,追责问责审查既要严格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也要依规依纪、准确判定责任。

“安全生产无小事,点点滴滴须落实。”唯有擦亮“执法严明”“综合协调”“监督问责”之矛,才能打造“实事求是”“统筹有力”“履职尽责”之盾,才能发挥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职能作用,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大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xyxx/147784.html

(1)
上一篇 2023-10-16
下一篇 2023-10-16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