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议事代表制度破冰街道“人大代表”难题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推进基层人大民主协商,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但目前各地所有街道人大工委均面临着一线代表少、民意反映渠道窄、实施监督途径难等难题的困扰,为了改变这种困境,各地均进行了多种探索,其中街道人大议事代表会制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街道人大议事代表会是在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街道人大工委具体组织的参与街道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协商议事机制。早在2018年杭州市就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和万寿街道居民议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而重庆市綦江区、涪陵区、北碚区等地也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各地通过对街道人大议事代表会制度的探索,对引导街道居民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搭建了政府与群众之间有效沟通交流的平台,弥补了街道“人大代表”的缺失,通过实践证明街道人大议事代表会制度能够有效激活街道人大工委活力、深化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监督,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

开展好街道人大议事代表工作第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正确的政治方向是街道人大议事代表会制度的根本保障,不论是在代表的产生还是在议事代表的日常履职工作中,均需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所开展,由此可以看出街道人大议事代表会制度必须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开展好街道人大议事代表工作第二要坚持法制思维,街道人大议事代表会制度是建立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其本质是一种协商民主,与镇人大代表有着“权利”的不同,议事代表更注重的是“议”,而非镇人大代表的“决”,所以街道人大议事代表必须要在法制轨道上开展工作;开展好街道人大议事代表工作第三要坚持紧贴群众,民有所呼,我有所为是街道人大议事代表参政议政的落脚点,议事代表在日常的履职过程中就必须要紧密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按照“小切口”解决群众身边事、烦心事的原则,从而不断推动街道民生实事的落地落实;开展好街道人大议事代表工作第四要坚持制度引领,人大议事代表会制度包括活动制度、积分管理办法等,其目的都是为了进一步密切议事代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通过制度的约束来确保议事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

根据各地对人大议事代表会制度的深入探索,要将这一成功经验进行可复制、可参照的推广,还需进一步从以下方面不断完善和健全这一制度。第一需将议事代表的任职条件、推荐和确定程序更加规划化和制度化,要将政治条件摆到首位,实行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回避制度,将关心公益事业、熟悉基层、热心服务群众的代表推荐出来,在议事代表的结构组成上特别注重基层代表的比例;第二需明确人大议事代表会议频次,明确议事代表会议讨论内容,将街道的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或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办理情况纳入议事范围;第三需明确议事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参照人大代表建议机制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着力提升议事代表的建议办理实效,同时明确街道议事代表要明密切联系群众,围绕街道人大工委的议题和相关工作安排,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解决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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