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感“清明”

最是人间四月天,清明踏青好时节。作为二十四节气中唯一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有着节气与节日的双重身份。这一时节,气候清洁明净,万物“吐故纳新”,大地呈现春和景明之象;这一传统节日,更是承载着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缅怀先人的深厚情感。清明,作为青年干部,不仅要缅怀对先祖的追忆,缅怀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的英烈,更要永葆赤子之心,恪守初心使命,保持既“清”且“明”的清醒意志。在祭祖扫墓中涵养生态“清明”,在祭奠忠魂中涵养信念“清明”,在吾日三省吾身中涵养正气“清明”,在清明时节中体味“清明”人生。

清明“忆”亲人,寄托哀思时,在文明祭拜中涵养生态“清明”。“追忆亲人,寄托哀思,文明祭祀,安全清明”。清明扫墓是对亲人、逝者、先祖的追之思之敬之。过去在祭扫活动中,往往存在铺张浪费、随地焚烧、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现象,这些行为既遗留满目垃圾废墟,也极易引发山火造成危害,更让清明节不够“清明”,多了一丝浊气。随着时代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在祭奠逝者、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时节,清明扫墓应成为低碳环保的生动实践。广大青年干部要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带头人,用低碳、自然的方式表达传统的祭奠习俗,可以选择用鲜花、植树等方式代替纸钱、香烛等传统祭品,既表达了对亲人的思念,又保护了环境,使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农村俗语说得好“植树造林,莫过清明”,清明播种种植、插柳留春正是建设生态文明之举,也是我们对后代的责任担当。我们应以身作则,倡导文明祭祀、绿色殡葬的新风尚,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图景,让清明节既“清”且“明”。

清明“祭”忠魂,不忘来时路,在缅怀先烈中涵养信念“清明”。“斯人已逝,精神长存;薪火相传,赓续前行”。清明节是祭奠先贤,慎终追远,缅怀继承的日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雄先烈是我们民族的脊梁,其中蕴藏着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基因密码。被称为“绝命后卫师”的陈树湘壮烈牺牲时年仅29岁;“坚守阵地出色完成阻击任务的”的杨根思以血肉之躯保住阵地;高喊“革命者光明磊落,只有站着死,决不跪下”的陈延年为革命英勇就义;驾驶着编号“81192”号战机的王伟将生命定格在南海上空......一幕幕画面浮现在眼前,广大青年干部要深刻铭记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始终向革命先烈学习,向革命先烈看齐,继承先烈“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红色基因,将这种“基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推动工作、服务人民的实际行动。“缅怀英烈寄深情”。这些深刻的民族情感和英烈精神流淌在我们血液中,成为我们共同的历史记忆和精神内核,并在新时代征程中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清明“省”吾身,清风追明月,在审视自身中涵养正气“清明”。“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便是这清水之源。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自我革命要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刮骨疗伤,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作为青年干部应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从源头上保持“清明”,拉好思想“警戒线”,自觉对照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刻反省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乘”清明“之风,将廉洁从政的纪律要求转化为内生修养和外在政治行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将“清明”思想植根于为民服务中,以“清”为心之基、以“明”为行之准,以初心正气之“清水”涤除思想之“杂质”、磨去行为之“瑕疵”。唯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才能深悟“清正”“清明”“清廉”真谛。我自清风追明月,以明月皎皎之光照亮脚下前路,在新时代“赶考”途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防微杜渐中筑牢防线,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本色,以实际行动把“立言”与“立行”统一起来,真正做到为民、实干、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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