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做好“三线”攻坚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该规定不仅从党对于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范围、经商办企业与正常就业的情形进行了界定,对不同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具体限制从制度层面划定了 “红线”,也从日常如何加强核查监督,发现问题如何问责处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该《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权利运行的重要举措。

划定制度“红线”,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该《规定》出台之前,多地也曾对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做出相关规定,但都不够细化,导致一部分干部钻制度的“空子”,寻找“灰色空间”,通过权利“嫁接”等方式将自己的权利“利益化”,表面“与己无关”实则“以权谋私”。更有甚者利用配偶子女关系大肆捞钱,严重腐化干部思想,使干部坠入利益深渊。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定》的出台,可以说是画出了一个以领导干部身份、管辖区域和业务范围为坐标的红线区域,给领导干部的权利上了一把“枷锁”,领导干部想继续打 “擦边球”,试探制度“红线”,已无可能。

加强督查“防线”,查核和严惩违规问题。该《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瞒报、虚假相关经商事实,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等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同时强调加强对领导干部相关经商情况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一方面查核可以防止存在侥幸心理的个别干部“卷土重来”,不断夯实治理成果;另一方面给相关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作出相应处罚,在一定职权范围内起到警示作用。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官商本就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身份定位,工作不能以发财为目的,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坚守行为“底线”,加强思想和家风建设该《规定》的出台给部分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也使他们重新审视了自己的身份定位。领导干部一旦发生权钱交易,就很难把控自己,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因此,领导干部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增强自我控制能力,诚心接受组织的关心和监督,真正走好每一步。同时,良好的家风是党员领导干部抵御腐败的重要防线,导致党内一些领导干部腐败的起因就是“祸起萧墙”。领导干部在保证自我品性要过硬的同时要常吹家庭“廉政风”,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的廉洁意识,营造良好的家庭廉洁氛围,共同守好行为“底线”。

古语有训: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领导干部应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坚守自我原则,跨过金钱关、权力关,自觉提高思想觉悟,筑牢思想“防线”,坚守行为“底线”,不破制度“红线”。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敏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xyxx/94610.html

(0)
上一篇 2022-09-19
下一篇 2022-09-19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