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家里人方能办好大家事

家风正,则为官清;家风劣,则为官浊。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规定》明确适用对象及经商办企业情形,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党员干部身份特殊,不同于一般人,在家是家长,在单位是“班长”。领导干部的家风如何,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如果对这一群体缺乏约束和监管,听之任之,不仅容易将领导干部自身拖入违纪违法的深渊,更会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从大量揭露出来的违纪违法案例来看,很多官员走上腐败道路都是因为没有管好家里人引发的。他们有的充当 “经纪人”,为权力代言,明目张胆与人谈判开价;有的充当“批发商”,倒腾公共资源,进行权力寻租;有的热衷“二人转”,丈夫前台倡廉,妻子后台受贿。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官员把手中的权力视为自家谋取私利的工具,千方百计为己、为家、为亲人谋利益,最终的结局只能是:人前“同气连枝”、狱中“同病相怜”。

规矩不是作茧自缚,清廉也不是亲情之殇。领导干部也是普通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个三亲四故。当自己功成名就后,眷顾亲朋好友无可厚非,况且一个人的成长也离不开亲朋好友的照顾和帮助。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眷顾,是靠权力的庇护,还是依一己之力?是私事私办,还是私事公办?如果分不清界限,难免会变味甚至变质,到头来只会贻误家庭、贻害家人。作为领导干部越是想眷顾亲朋,越应当严格要求。无论怎样,在情与法、情与规的取舍上,奉公守法、遵规守纪是基本的底线,亲情绝不能超越这个底线。

回顾党史,老一代共产党人为我们树立了光辉榜样。毛泽东有著名的“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周恩来专门制定了《十条家规》严格要求亲属;罗荣桓教育子女不能成为“八旗子弟”;陈云曾指出:“希望所有党的高级领导人员,在教育好子女的问题上,给全党带好头。决不允许他们依仗亲属关系,谋权谋利,成为特殊人物。”这种严格要求家人的家风,正是他们赢得人心、赢得信任的根本。

既要管住自己,又要管好亲属,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告诫党员干部,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领导干部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管好亲属,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自己家庭负责。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身边人的腐败,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身边人,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做到清正为官、勤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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