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的分析与思考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意义作用十分重大。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落实的成效。一是“僧多粥少”。相比过去,各级机关职级职数总体上比原非领导职数有较大增加,但符合晋升条件人员远比职级职数要多,晋升矛盾普遍存在。二是“同工异酬”。因历史遗留问题,一些违规调入机关、混编混岗的人员,有公务员之实无公务员之名,与公务员同工但不能同酬,不能晋升职级影响工作积极性。三是兼任过多。领导职务公务员兼任上一层次职级人数较多,有的领导兼任职级跨越两个职级层次,既占职务职数又占职级职数,不利于全面整体持续地调动干部积极性。四是统筹不够。因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权限不同,实际工作中存在统筹考虑不到位,同一名干部刚晋升职级又提拔领导职务的情况,频繁推荐考察干部不够严肃。

针对公务员职级晋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坚持择优晋升导向。职级晋升不是普惠制,不能搞“平均主义”“到点就升”,必须坚持“注重实绩、兼顾资历、择优晋升”的政策导向,适当进行总量控制,合理掌握节奏,避免产生晋升“天花板”。同时用好统筹职数,统筹职数重点用于解决编制少、人员结构不合理单位的晋升矛盾,同时适当向工作表现良好、任职年限较长、临近退休的老同志倾斜,既能体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也能确保统筹职数可滚动、可持续。

二是稳妥解决历史问题。对于干部工作历史遗留问题,一味搁置不理,也是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对于干部违规进入机关、混编混岗等历史遗留问题,既要充分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也要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建议本着“尊重历史、把握政策、不添新乱、不留后患”的原则及早研究解决,使这些“有实无名”的人员也能合理晋升职级,更好激励他们担当作为。

三是控制兼任职级比例。为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最大功效,建议领导职务公务员兼任职级要坚持适度原则,兼任比例一般不宜超过50%,这样既能对责任大、任务重的领导职务公务员有所激励,也能畅通职级公务员的晋升通道,形成良性循环。对兼任跨越两个层次职级且年龄较大的,建议原则上免去其所任领导职务,将空出的领导职数向优秀年轻干部倾斜,以最大限度用好有限的领导职数与职级职数资源,有效激励更多公务员担当作为。

四是统筹考虑职务职级。职务与职级并行后,若统筹考虑不到位,就很容易出现同一名干部在短期内被频繁推荐考察的情况,这样既不严肃,也会徒增干部选任工作成本。建议党委、党组在动议酝酿干部时,要统筹考虑干部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事宜,对于能力强、素质好、实绩突出、比较成熟、近期拟提拔领导职务的干部,即使符合晋升条件,也不要急于晋升职级。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淡★定、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grassroots/61376.html

(24)
上一篇 2021-12-12 00:26:03
下一篇 2022-01-13 20:40:31

你可能感兴趣的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