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常”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含金量”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古市镇人民政府 吴道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党员干部要聚焦“三常”,常修为学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高党纪学习教育“含金量”,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常修为学之“道”,在常学常得中筑牢坚定信仰,争做严守政治纪律的“明白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我们党新时代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为学之“道”,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理论学习抓在日常、严在平常、做在经常,做到静下心来学、潜下心来思、沉下心来悟,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常学常新,常学常进,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行为的重要规范,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触红线,强化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在党纪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常思贪欲之“害”,在常思常悟中汲取奋进力量,争做严守组织纪律的“老实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之一。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警示教育必不可少,我们要对照《条例》边检视、边整改,常思贪欲之“害”,做到举一反三,不断端正自身态度、摆正自身位置,要进一步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害、以案说廉、以案说责”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以及参观廉洁教育展馆等方式,吸取反面典型的惨痛教训,自觉以模范人物、先进典型为标杆,正衣冠,端品行,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不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底色。自觉用典型案例、反面教材警醒自我,明规矩、知底线,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

常怀律己之“心”,在常修常炼中书写实干担当,争做严守廉政纪律的“清白人”。修身之要在于严以律己、严格自律。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归根结底是要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判断力和决策能力,使他们在复杂环境中也能明辨是非、坚守原则。学习党纪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联系实际、融入实践。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既要忠于党的事业,又要清正廉洁,更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党员干部要树牢实干意识,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锐气和攻坚克难的勇气,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以行动彰显实干,以实干扛起担当,及时回应群众期盼、有效解决矛盾问题,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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