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 文明祭扫让清明更“清明”

贵州省赤水市公安局 王长育

转眼间,又是一年春草绿,一年一度清明来。清明节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去扫墓祭祖,追念先人,寄托哀思,乃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应自觉做一名廉洁、绿色、文明的带头者、践行者和传播者。

廉洁清明,做一名风清气正的“带头者”。清明小长假,本是踏春旅游,走访会客让人放松心情、享受天伦之乐的日子。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有别于普通群众,节日期间,身心可以放松,底线原则绝不能放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物礼金,不得使用公车上坟、旅游、探亲访友等,更不得豪饮烂醉、酒后滋事、酒后驾车、打牌赌博,将节日会变为“劫日”。应当要树立正确的节日观,倡导廉洁、文明、节俭过节的风气,让清明节真正“清明”起来,做一名风清气正的“带头者”。

绿色清明,做一名绿色环保祭祀的“践行者”。当前,各地均出台相关文件及规定,移风易俗、文明缅怀已成为社会新风。作为党员干部,在祭扫活动中,要以身作则,做科学祭祀、文明祭扫的带头人,倡导以鲜花祭祀、植纪念树,用植树、种花等方式取代焚香烧纸等旧风俗;倡导网上祭拜、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高尚、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寄托哀思缅怀亲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的群众文明祭扫,引导民众践行绿色清明理念,做一名新型绿色祭祀的“践行者”。

文明清明,做一名文明祭拜的“传播者”。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家中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世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安息,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以免发生火灾;祭扫活动中,不搞攀比、讲排场、显阔绰,不购买“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祭祀用品,发现身边有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修正,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做一名文明低碳祭扫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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