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 打造一支“不走的驻村工作队”

江苏省泰兴市委组织部 戴磊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提出了具体要求。

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和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实现乡村振兴,同样离不开一支懂农业、爱农村、亲农民的驻村工作队伍。江苏省泰兴市通过建立“三项机制”,强化选派干部的考核管理,持续推进“扶贫工作队”向“振兴工作队”转变,助力重点村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打造出一支“不走的振兴工作队”。

建立“弹性”的期满留任制度,强化下派长效性。对任职期满的下派干部,结合乡镇党委意见和任职村需要情况,采取期满改任“名誉书记”等方式,拓展选派任期,确保选派工作的延续性;不断完善下派干部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做到“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待遇留人”,一定比例的下派干部已长期驻村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真落地、见实效;“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下派干部通过自身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帮助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从体制、机制上理顺关系,推动党建资源向下集聚,帮助任职村挖掘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村党组织带头人,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过程中发挥了显著作用。

建立“连贯”的难点村挂扶制度,强化帮扶连续性。针对一些基础弱、底子薄的重点村,建立常态化的挂扶制度。推行难点村与派出单位结对制度,针对下派干部任期期满后无法“续约”的情况,由派出单位另选适合人员持续进行挂扶;将挂钩帮扶工作与部门单位年终考核“捆绑”,确保选派帮扶不断档、不脱节;派驻单位利用人脉优势、资源优势,通过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广高效农业、引进工业项目等方式,帮助多个难点村从源头上解决村集体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有效促进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大幅提高村民经济收入。

建立“科学”的综合考评机制,强化考核全面性。下派干部考评的主要内容,从短期的经济增长转到组织建设和项目可持续性上来;将基层组织建设考评作为对选派干部重点考核内容,通过市委组织部、乡镇(街道)党(工)委、村居民群众三个维度立体化考核考评;建立产业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可持续发展评估监测制度,将评估结果纳入选派干部任期考核结果中。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帮扶成效的稳定持久,摆脱了产业项目发展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和短期功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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