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和:以“五个第一” 赋能基层治理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 兴组宣

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坚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快构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基层治理“第一动力”。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坚持把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作为第一任务,久久为功,常抓不懈。通过集中学习、讲党课、理论测试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50余场次,进一步提高对基层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基层治理工作能力,在服务基层广大群众、协调基层社会关系、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做到方向不偏,精准发力。

建设五强支部,筑牢基层治理“第一堡垒”。按照“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目标,坚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全面提高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充分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重点建设“五强”党支部53个,召开“五强”党支部现场会3次,观摩典型36个,示范引领作用凸现,阵地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治理亮点纷呈。

推进网格管理,构建基层治理“第一防线”。严格落实“五到位、三规范、一推进”要求,建强县乡村三级网格,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党员和群众共同参与的网格化治理新格局,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治理中主体作用。全县共建立网格1029个,配备网格员2462名,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第一防线和先锋模范作用。

筑牢诚信体系,解决基层治理“第一难点”。以农村常住户诚信档案建设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基层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实时积分、常态评价、动态调整,根据诚信积分、否决项评价等次和失信行为。对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适当奖励,对评为差的给予相应处罚,对评为失信人员的,不予安排公益性岗位、进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出具任何政审证明。通过建立诚信体系,将基层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户到人,群众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强化党群服务,搭建基层治理“第一载体”。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县乡村三级党群服务中心184个,明确7大类72项代办事项。去年以来,服务党员群众50多万人次,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基层办理解决,切实做到群众少跑腿、网络多跑路、干部常入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问题不拖延、矛盾不上交,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形成基层治理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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