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心中有灯”的年轻干部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委组织部 林志浩

一盏灯,往往代表着信念和希望,象征着温暖和光明,带给我们心灵抚慰,指引我们前行方向。年轻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要在心中点亮信仰“明心灯”、为民“暖心灯”、廉洁“净心灯”,从而让自己向光而行,努力成长为优秀的人民公仆。

点亮信仰“明心灯”,奋勇前行“不偏航”。心有所信,方能行远。理想信念是灯塔、是方向,更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革命志士方志敏的这句话在今天仍然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让人深受震撼。正是有千千万像方志敏这样信念坚定的共产党人,我们党才能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一次又一次在困境中奋起、在险境中突围、在绝境中重生,接续取得历史性成就、开创性突破。年轻干部要在心中点亮一盏“信仰灯”,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努力成为对党忠诚的“老实人”,特别是要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中,主动到艰苦边远地区“干事创业”,到党和人民需要的岗位“建功立业”,以许党报国的使命担当、爱国爱党的实际行动诠释坚定的理想信念。

点亮为民“暖心灯”,造福群众“不忘本”。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百年来,我们党始终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美好生活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心里装着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焦裕禄,“能到现场就不在会场”的廖俊波,小康路上把生命献给脱贫攻坚事业的黄文秀……他们都是共产党人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缩影、为人民谋幸福的真实写照。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年轻干部要在心中点亮一盏“为民灯”,深刻感悟“人民”二字重千钧的分量,自觉将人民群众在心中“置顶”,始终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和担当,为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百姓需求、实现人民愿望而努力奋斗,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点亮廉洁“净心灯”,严于律己“不放松”。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的“护身符”,是在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的政治底色。只有保持清正廉洁的干净作风,见私利而不动摇、遇诱惑而不动心,才能把腰杆挺直,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无论是“一生为群众谋利益”的杨善洲,还是“一心只为百姓好,不图芳名千古流”的牛玉儒,抑或是“国家的便宜一分都不占”的张富清……无不给广大党员干部清廉为官、清白做人树立了榜样。年轻干部要在心中点亮一盏“廉洁灯”,将“廉洁自律”作为座右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涵养纪律意识、提升道德操守,始终不乱于心、不徇私情,在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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