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当从《条例》中感悟时代新意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委组织部 唐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组工干部,当以《条例》为标尺,在深学细悟活用上下功夫,细细品味新时期组织工作的新要求,书写好新时代的组工“答卷”。

以《条例》为标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条例》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工作的实践指南。作为组工干部,要始终把《条例》作为干事创业的“风向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条例》看齐。在持续深入学习《条例》过程中,拧紧思想“总开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对党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锤炼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品格,争当落实和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排头兵”。

以《条例》为标尺,感悟修身从严,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组织干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服务人才的人才,发展党员的党员”,岗位关键、责任重大、作用突出,当以《条例》为戒尺,从中感悟修身从严的真谛,时刻绷紧纪律防线,强化纪律意识,严守思想防线,把党章党规铭记于心,始终坚持用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风上的“清醒人”,在言行举止上处处把握分寸、处处讲程序、事事讲原则,以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以《条例》为标尺,理解治业从精,筑牢实干担当的政治素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鲜明的实干导向才能将《条例》真正贯彻落实到位。新时代的组工干部,既要有想干事的志向又要有干成事的本领,对标对表《条例》内容,始终把业务精湛定为自身的追求和目标,做到勤学习、善思考、勇钻研。要牢固树立“组织工作无小事”的思维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学懂弄通政策法规,吃透上级文件精神,融会贯通加以运用。要发挥“老黄牛”的顽强拼搏精神,敢于挑起重担,勇于攻克难关,动真碰硬,努力争做新时代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敢担当的组工干部。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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