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厅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专题四

福建省财政厅 政策研究小组

福建财政厅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专题四
——坚持强化财会监督 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这一重要讲话,将财会监督上升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新定位、新职能,也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财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刘昆部长和程丽华副部长的批示要求,结合当前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学习调研,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推动财会监督事业发展的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福建财会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早在2000年,时任福建省长的习近平发表署名文章《依法行使政府监督》就指出,“加强财政监督不仅可以保障财政资金的正确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而且可以发挥国民经济‘监视器’和‘警示器’的作用,及时分析和反映国民经济运行中存在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制定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当时撰写的这篇文章对我们继续做好新时期财会监督工作仍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尤其是文章提出“四个加强”的要求,仍然是我们要牢牢坚持和遵循的工作方向。同时,应该看到,新时期财会监督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财政、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监督检查工作,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反对腐败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抓手。加强财会监督是保障财政部门履职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各种财政管理事项的监督检查,能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反规定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的安全,并发现财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及制度漏洞,提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建议,为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决策参考。

近年来,福建省财会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在财税政策、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会计等监督方面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财会监督机制和方式创新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包括监督力量不足、监督工作与财政业务融合不深、检查方式的信息化水平不高等,制约了财会监督工作的效能。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监督的重要论述,围绕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紧扣财会监督的主要内涵,结合我省财会监督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管理制度,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财会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是要围绕财税政策执行、预算管理、国有资产、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方面开展财政监督,重点突出财税政策执行监督,当前围绕“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有关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策落地生根;重点突出预算管理监督,对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公开、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

二是要围绕规范部门预算单位和市场经济主体的财务管理开展财务监督,重点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有关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是否设立“小金库”等,提高有关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督促有关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

三是要围绕提高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开展会计监督,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民生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公允、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财政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等,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保障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履行《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等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未按规定编制工作底稿、未履行必要程序出具报告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净化行业环境,更好的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对会计核算单位的监督作用。

四是要着力改进财会监督方式方法,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财会监督要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道路,加强法制建设,切实做到依法监督;要走信息化道路,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等信息系统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要改变当前以事后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在事前、事中将监督嵌入财政管理业务流程,把财会监督贯穿于各个环节;要注重财会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会监督队伍,不断壮大财会监督力量。同时,要在党内监督是主导这个前提下,自觉将财会监督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和人大、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同向发力,形成强大有效的监管合力。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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