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容错纠错机制成为干事创业的 “加油站”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李成吉

近日,山东省纪委机关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容错纠错机制的出现,就是为了鼓励想为、惩治乱为、改良能为。要让容错纠错机制成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加油站”,为想为者“撑腰”,让乱为者“显形”,给能为者“强身”,不断营造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敢闯敢试的良好氛围。

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强心剂”,为想为者“撑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改革之路往往没有先例可以遵循,无法“借镜观形”,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因此许多干部心存顾虑,存在“求稳怕错”的心态,担心“多干多错”“一失足成千古恨”。“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许多领域面临“老屋已拆,新屋未建”的情况,需要一批勇于作为、开拓创新的干部作为时代先锋负芒披苇、入海望潮。容错纠错机制正是治愈改革路上不敢为的一剂“良药”。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在干事创业中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防止“洗碗效应”,避免“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惩罚,消除“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不良心态和“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歪风习气。要给想为者注入“强心剂”、吃下“定心丸”,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充分释放“闯”的魄力和“拼”的劲头,树立“赴百仞之谷而不惧”的改革勇气和“我愿东海平,身沉心不改”的改革决心,放开手脚、大胆闯试,敢于蹚出新路、奋力杀出血路。

用好容错纠错机制“紧箍咒”,让乱为者“显形”。容错纠错机制是干事创业干部的“意外险”,不是违法乱纪的“保护伞”,更不是以权谋私的“挡箭牌”。容错并不意味着给纪律松绑,要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度量衡”,把准“可容”与“不容”界限,区分“无意过失”和“明知故犯”,不能逾越底线、触碰红线,做到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紧箍咒”,把严容错纠错步骤程序,守住关键环节,做到上下衔接、严谨细致、操作规范、环环相扣,保证容错纠错机制在系统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防止乱为者的我行我素、胡乱拍板、恣意妄为“捡了漏子、钻了空子”,让乱为者在容错纠错机制下“无处遁形”。

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修正液”,给能为者“强身”。容错更要纠错,容错是手段,纠错才是目的,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要做好容错纠错“后半篇文章”,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容纠并举,避免“一容了之”,防止纠错变为纵错。要用好约谈提醒、诫勉谈话、责令纠正或者补救等方式抓好问题纠正,帮助能为者在犯“错”后认真查找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立行立改、及早纠偏、及时补救、举一反三,做到少犯错、不重复犯错,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从而保护能为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攻坚克难的本领,树立防范失误的意识,少走弯路,让“能为者”变成“善为者”,确保有担当、能作为的干部行稳致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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