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蔬菜”作出“大文章”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委组织部 杨文斌

甘肃省

临夏县新集镇苗家村位于临夏县和临夏市的交界处,是市县发展规划的承接带,省级乡村振兴的示范区。村域总面积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921亩,全村共有4个自然村10个社,户籍人口627户2919人。近年来,苗家村立足本村实际,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注重创新,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道路,202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6.18万元。2019年被临夏州委、州政府授予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0年被临夏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村;2021年7月被临夏州委授予“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建强堡垒,抓实蔬菜主导产业。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村级班子和一个好的领路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把思想作风过硬、工作认真踏实、整体素质较高,群众公认的党员干部选配到村“两委”班子中,采取集中培训、分期轮训等方式,全面加强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2019年初,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广东海特农蔬产品有限公司,集中示范种植高原夏菜500亩,苗家村合作社种植250亩。在现行试点种植成功的基础上,村党支部会同海特公司、胜辉农业科技公司合作共建高原夏菜种植基地,先后投资2000万元实施节水灌溉项目2000亩,由合作社统一管理运营,海特公司全程提供种子、肥料、技术指导,保障高原夏菜的销路问题。

市场主导,转变模式促升级。结合农村“三变改革”有利契机,依托天然富硒土地资源优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按照“党建+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由村党支部引领、企业经营、合作社管理、农民参与的合作方式流转土地,发展设施蔬菜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创出了一条土地、分红、劳务“三收益”的“苗家”模式,走出了一条蔬菜基地助力乡村振兴的致富路。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进一步争取项目支持,扩展高原夏菜种植规模,打造“千亩高原夏菜种植基地”,种植经济效益高、市场需求量大的红头葱、西蓝花、莼菜、香菜、豆苗等高品质蔬菜,吸收本村劳动力就近务工,2021年“高原夏菜”种植基地亩产值达10000元,土地股分红62万元,劳务12000人次,工资达650万元。

制度保障,规范管理稳发展。村党支部始终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对村集体的资源、资产、资金无论大小,全部抓在手上、管理到位,守住集体经济基本盘,实现保值增值。对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收益分红等事项,通过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民知情大会制度,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体决定实施项目和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实施符合村情实际,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村集体经济及村合作社财务收支统一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制作收支账目及明细账目,由专人记账,资金的收支由全体驻村干部、村干部签字,并定期向党员群众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高原夏菜的种植和规模化发展,促进了产业发展、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的“多赢”,蹚出了一条符合苗家村发展的好路子。下一步,苗家村将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扩大种植面积,持续增加集体收入和群众收入。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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