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物闹”还需标本兼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期,有许多城市出现了“职业物闹”这一新问题,“职业物闹”主要是指有一些群体在背后资本的支持下,打着业主维权的旗号有意挑起小区矛盾,他们目的在于小区的大量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潜伏在业主群内,挑动队里、威胁拉票,促成小区物业更换,以此掌控小区资源、谋取利益。

这种“职业物闹”的出现首先会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职业物闹”会让小区内业主、物业方都存在不团结、对立的现象,关系僵化,甚至可能造成业主过激行为扰乱物业管理秩序,影响小区安全和稳定,会损害业主的利益;其次会扰乱市场秩序,这种恶性竞争的“职业物闹”,会影响原有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工作,不当手段产生的不当竞争,会扰乱物业管理市场,阻碍物业管理行业的正常发展;最后可能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性,“职业物闹”多通过煽风点火的办法,引起矛盾酒疯,还会组织业主去有关部门进行拉横幅、聚众游行等行为,严重影响公共秩序,扰乱政府管理工作与社会正常运转。

那么,这种“职业物闹”行为的出现,仅仅是因为这些牟利群体的出现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蛋”,如果不是小区管理方面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职业物闹”是没有办法有操作的空间的。在我看来,“职业物闹”之所以出现,一方面是因为确实有一批人利欲熏心,无视法律法规,通过这种非法手段来谋取私利,为非作歹,做出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另一方面还是因为一些小区物业管理确实存在问题,小区业主存在维权难问题,日常的一些维修、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有些物业甚至对于维修基金、公共收益不进行公示,支出与收入并不透明,失去业主的信任感,为“职业物闹”提供了可乘之机。

物业管理小问题,却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大民生”,疏堵配合,打防结合,治理职业物闹,是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新课题。

有关部门和社区应当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以案说法、线下座谈会等活动提升居民和物业管理方的法律意识,也让居民能够提升辨别能力,不给“职业物闹”可乘之机,还可以加强教育,对于物业纠纷矛盾采取公开调解的方式来提升其公平公正性,也引导居民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权,而不是拉横幅等违法行为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相关部门也应当健全物业管理机制,一方面社区应当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可以通过阶梯收费的方式来配备一定的物业管理职责,按照物业费用的多少确定物业权责范围,以此规范物业收费的标准,另一方面住建局等部门应当多多组织物业公司、人员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于服务确实不到位的物业公司进行督导、约谈、责令整改等办法,以此来疏堵结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管理机制。

对于“职业物闹”这种行为也应当加强打击力度,畅通投诉渠道,一方面欢迎存在“职业物闹”的小区业主或者物业进行投诉举报,公安有关部门可以核实后将“职业物闹”团伙的“骗子”、“水军”清理出小区,另一方面对于业主的行为也应当进行规范,对拒不缴存物业费、在小区挑事生事的业主进行一些处罚,严重时可以联系法院将其列入黑名单,以此让物业管理双方都能够合规合法,逐渐走向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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