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长”结合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做深做实跟踪问效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扩大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不仅是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更是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有力抓手。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靶向出击,精准施策剖析问题根源,坚持标本兼治,让一纸建议发挥出最大监督执纪效能。

常盯重点确保政令上下畅通。重点查找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力的,在贯彻新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六水共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工作中思想不坚定、执行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现象,主动跟进掌握一手情况并深挖问题根源,总结共性规律,确保提出的建议一针见血,力保政令畅通。

长效务实求确保“建议”精准有效。用好监督纪检监察建议,首先便是要提好纪检监察建议,这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当善于发现廉政风险漏洞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并在案件查处中深刻挖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管理性漏洞等问题,方能有的放矢的提出可操作、能落实、好检验的纪检监察建议。同时,在撰写纪检监察建议中应当严格按要求规范完善建议主体内容,载明被建议对象基本情况、提出建议起因、具体问题和原因分析、提出依据、建议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使用情形更清晰,聚焦问题更精准。

常联长联确保“建议”成效。纪检监察机关在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时应提前与被建议党组织和单位常沟通联系,准确掌握、共同分析问题存在的难点、堵点,及时提供纪法专业知识解答,指导被建议党组织和单位研究制定操作性较强的长效型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与其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对印发的纪检监察建议要建立台账并实行销账管理,建立健全限期回复、跟踪回访、整改通报等工作机制,坚决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一收了之”“一发了之”,有效提高建议针对性和落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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