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常照廉政“警示镜”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大反腐力度,上到中央、省级层面,小到县、乡镇,大大小小贪官落马,“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治政之风,老百姓称手叫好。国家工作人员肩负维持国家稳定运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任,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来源于人民,在工作生活中要常对照反腐“警示镜”。

谨言慎行,在“警示镜”中对照出自我的始终如一。镜子能反映最真实的自己,干部要常照镜子,做到心中有明镜。一些贪官落马是这样被描述:一方面说要“自己清,家属清,亲友清,身边清”,一方面又为家属子女谋取非法利益;一方面教育干部要官商两道,与老板清水之交,不能勾肩搭背,一方面又为老板挚友打招呼谋利益。对工作充当演员,人前人后两面派,敷衍塞责、蒙混过关。这些行为,不仅对工作受到影响,还损害了人民利益。因此,干部要端正干事思想作风,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用党纪法规对标行为、约束自身。

人民至上,在“警示镜”中观察出民意所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最好的老师,干部监督中,需要群众参与,要正确对待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同时更要主动置身群众监督之下,积极到群众中去“拜老师”,到基层中去“深呼吸”,不断在群众中“找答案”。不断畅通群众发声渠道,才能体察民情更深入、引领发展更向前,把群众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反省自己学习和工作的不足,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才能不断完善自己,不断进步。

公正无私从“警示镜”中折射出反腐倡廉决心。坚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决不能“隔靴搔痒”,在“违法违纪”面前要有包拯“黑色脸谱”的铁面无私、公正不阿,要有关羽“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敢于反射黑暗面,让权力摆在阳光下,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要害怕得罪人撕破脸,从严治党需要坚定的决心和勇气,不能因为考虑到个人情感和某些利益关系而放任“违纪违法”不管,用抓改革发展同样的决心和力度,紧盯容易发生问题的风险点,做到真管敢管,切实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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