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之自为也”,一鱼也拒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纠治“四风”上持续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断加强力度查处违规吃喝,取得了显著效果。然而,违规吃喝的不良风气虽基本刹住,但始终禁而未绝,从根本上来说是广大干部在思想上认识还不够深入,行动上缺乏自制。春秋时期公仪休的嗜鱼又拒鱼的故事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拒绝违规吃喝具有良好的警示作用。

公仪休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博士,因为才华横溢官至鲁国的宰相。因为他“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然而他对送给他的鱼概不接受。他的弟子问他为什么喜欢吃鱼却不接受别人送给他的鱼,他回答说就是因为喜欢吃鱼,才不接受人们送给他的鱼。如果接受别人送他的鱼,必定有不敢责求别人的表现,有不敢责求人的表现,就将违法曲断;违了法,就会被免去宰相的职务;免去了宰相的职务,那他虽然喜欢吃鱼,这些人必定不会继续送给他鱼,这时他也不能自己供给鱼了。如果不接受别人送给他的鱼,则不会被免去宰相的职务,也能“己之自为也”,自己供给自己鱼。

公仪休作为鲁国宰相位高权重,深知前来送鱼的人是别有用心的,因此自己虽然喜爱吃鱼但是更不能接受他人送的鱼。因为他接受了别人送给他的鱼就会触犯法律,如果日后被贬官,那么现在给他送鱼的人以后也都不会送,自己也因为贬官而导致没有俸禄为自己买鱼,那么一切都打水漂了,由此来说明受贿是不合算的。公仪休拒鱼既展示了他的为官处世之道也体现了出其拒绝腐败的品性,以生动的比喻将廉政理念告知他的弟子和后人。公仪休深知其有权而不能滥用权,哪怕是“一鱼也拒之”,他拒鱼不仅表现出他的明智,也告诫了那些大权在握的大臣们要严守克己。正是因为他看的很清楚,始终加强自我约束和控制,遵循法律,成为了历史上著名的清官,为后人所效仿。

公仪休拒鱼的故事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担当,严守纪律法律,时刻反省自身,在思想和行动上要筑牢防线。在思想上树立起“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不畏人知畏己知”的高度自觉,在行动上多一些“一鱼也拒之”的坚决,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宴请吃喝,坚决拒之门外,永葆作为共产党人清正廉明的政治本色,以昂扬姿态投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去,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出力量。

(江汉区北湖街道 陶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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