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政绩观 笃定奋进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着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的论述,以身作则,奋勇当先,为广大党员、干部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工作的遵循。

理念是一切行动的导师。政绩观将会反映党员、干部从政的信仰、追求和品格,成为党员、干部如何对待群众、对待组织、对待自己的引航塔,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青年党员干部而言,当下正是他们思想意识形态形成的关键时期,要加强思想教育引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成为党和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材。对于老干部、老党员而言,当下正是他们政绩观转变的关键时刻,要巩固思想政治教育成果,保证其政绩观驶向正确的方向上,不迷航、不偏航。在党员干部政绩观树立过程中,把握好“党”“民”“实”三字诀,做到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掉队。

立党性,正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政绩观,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保证政绩观不出现脱轨现象,就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培养,摒弃个人私念,端正工作作风。《左传》中提出立世的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党性就是党员、干部立世三不朽的基石。所以广大青年党员干部要利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青年大学习等学习平台,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理论,以党最新的理论成果为指挥棒、红绿灯,用理论指导实践,学以致用,锤炼自身党性,以落马贪腐官员事例为警醒,肃正工作作风,勤拂思想之尘,多思贪腐之害,常捉心中之鬼,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党员干部只有真正把爱党、护党、忧党、敬党放在心中,才能抵住诱惑,不断攻难克险,开拓工作新思路,为国家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创造出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业绩。

系百姓,惠民生。黄宗羲曾言“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人民是执政治国之根本,人民对党的拥护关乎国家稳定和发展。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自其成立之初,已经旗帜下鲜明地站在人民的一侧,坚持人民的利益至上,将全心全意作为党的宗旨,矢志不渝地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地指出:“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计划的征程中,青年党员、干部应当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政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关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从业就业、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平时多思、多想、多做,从小事入手,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急迫的问题,同时也要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以“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为目标,防范于未然,化危机为无形,让党和政府的政绩做到得人心、稳人心、暖人心,在群众心里留一点影、留一点声、留一点印象。

办实事,做实功。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所有党员干部都应当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这是要我们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念,既要做出老百姓看得到、听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又要有久久为功的心态,甘为后人做铺路石,夯基础、做铺垫、打埋伏。既要做看得见的“显绩”,又要做看不见的“隐绩”,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计较个人声望,踏踏实实为百姓干实事、谋实利、出实绩。后人的工作总是建立在前人的基础上的,如果前人不去做“隐绩”,那么后面的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维继,即使有一二“显绩”,也只能急功近利、浮于表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难以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所以广大青年党员、干部应树立正确政绩观,不畏艰辛,深入基层,在基层中多问、多看、多思,调研掌握基层的基本问题与情况,从实际出发,深入思考作为青年基层工作者能为乡村振兴做些什么、能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做些什么、能为推广政务数字化做些什么,埋头做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多求惠及民生的“隐绩”,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群众心中去,真正做到“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间”的办事口碑。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委组织部 张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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