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重”夯实乡村法治“赶考路”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奠基石”,是乡村治理和文化振兴的关键支撑。其重要性,无须赘述。要坚持“三个注重”做好乡村法治工作,为乡村振兴夯实法治基础,走好新时代的法治“赶考路”。

注重普法宣传,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增进农民福祉、维护农民利益,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根本目标也是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根本宗旨。面对全面振兴乡村的新形势新要求,农村普法宣传工作被摆上更加重要、更为紧迫的位置,更加需要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乡村良好秩序,增强乡村普法工作实效,首先就是要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尊法知法、守法。要注重在群众心中根植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性让普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互融合,切实通过加强法治普及宣传来推进群众知法、用法、学法,推动广大农民群众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法治观念进一步印入群众心中。

注重人才应用,搭建农村法律服务队伍。“用人如器,各取所长。”搭建一支农村法律服务队伍,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也是开展乡村法治工作的必然要求。而法律服务队伍是否“专业化”直接影响着农村法治工作开展的质量。加强农村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深化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政策培训学习,构筑村级法律服务队伍,打造农村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另外,要注重加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的退休干部、教师、退役军人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志愿队伍,扎根农村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参与处理民间纠纷,为乡村法治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注重执法公正,推动法治文明建设深度。“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完善健全的法治文明是人民生命安全、生活幸福的有力保障,而乡村法治建设的成效取决于执法是否公正、严明、令人信服。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申诉有门”“解决有道”,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队伍的严格管理,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特权思想的存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深入到群众内心深处。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办事习惯性讲人情乡村社会更是如此。应该培养人民群众遵守法律、遇事依法办事、解决问题寻求法律途径、化解矛盾依赖法律的意识。同时,也应该鼓励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动农村法治文明建设深度,让法律切切实实成为群众解决问题的首要手段,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洋墩乡 陈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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