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诽誉中永葆为民初心不变

“不诱于誉,不恐于诽。”出自《荀子》,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引用的典论,意为不为赞誉所诱惑,不被诽谤所吓倒。总书记强调,党员同志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

初心不变,要做有志气之人,清醒头脑明方向。有志气,是要朝着党和人民事业的伟大目标,意志坚定的向前冲,保持斗志、奋起直追。“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其志也。”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加强宗旨教育,提升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克己慎独慎微,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不轻视“系鞋带”“扣扣子”等细节,正心明道、防微杜渐,永葆党员初心。

初心不变,要做有正气之人,面对诱惑定心神。大部分干部犯错开始时总认为只是一些“小事”、“小错”,并无大碍,殊不知一旦尝到甜头,贪欲就会恶性膨胀,一发不可收拾。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慎终如始,讲原则,严守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事,树立起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高尚的道德操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理性疏导、控制欲望,保持宁静致远、淡泊名利的良好心态,在诱惑面前始终保持坚强的意志和坚贞的气节,保持共产党人的钢铁“定力”,管住小节,守住大节,真正做一个纯粹为民、有益于民的人。

初心不变,要做有锐气之人,立稳脚跟为民心。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党员干部不仅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更要有创新的锐气,为民初心不变,用全面、积极、与时俱进的观点和态度去对待工作,敢于碰硬、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把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化、去落实,不断取得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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