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树立用人导向

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选人用人一直以来都是所有用人单位最为重要的环节。不管是自家的小本生意也好还是企业也好,选人用人都是事关发展的主要决定因素,尤其是我们的国家单位,选人用人影响辐射面是长期性的,事关人民福祉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必须“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做好组织工作,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以正确‘能上能下’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办事导向,把忠诚干净担当、埋头苦干实干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该《规定》亮出的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就是用来净化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的某些干部。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的一把利剑。规定第四条提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长期以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存在上多下少现象,如果不存在重大工作失职失误,提拔的领导就很少有下,这会养成一些领导懒政心理,任其职不尽其责,怕担责,为了不出错就不做,形成不良风气,严重影响政治生态。规定的落实,可以成为监督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一把利剑,有效避免此类情况发生,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筛选人才干部,形成新时代强大的干部队伍。《规定》指出: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这为指导组织选人用人提供理论依据,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培养艰苦奋斗干部形象,以干事创业的精神气带领人民群众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做出贡献。

(贵州省凯里市舟溪镇人民政府 杨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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