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上能下”激励青年干部“敢为、能为、善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地亮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作为新时代青年干部,要以《规定》为依照,逐条对照勇担当,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敢为、能为、善为”,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

青年干部要树立“敢上九天将月揽,为邦不惜鲜血流”的敢为决心。《规定》的第二条也明确提出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面对当今世界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果不敢为,不作为,注定是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们青年干部要形成克己奉公、认真负责得工作态度,强化担当作为,敢于直面问题矛盾,勇于破解难题要事。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青年干部要涵养“俭以养德,廉以立身”的能为底气。《规定》的第五条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作风不严不实等。底气来源于自信,要培养这种自信,首先要过好“廉洁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履责,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不断强化自省、自警、自励,不碰政策“高压线”。要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作为行为标准,方能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青年干部要练就“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善为本领。《规定》的第五条明确要求干部由于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需要“下”。习总书记强调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要加强七种能力,青年干部由于工作经验不足,阅历见识不够丰富,容易产生本领能力恐慌。学习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青年干部要加强自身本领能力学习,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唯有经风雨、见世面,方能壮筋骨、长才干,以过硬本领展现善为,不辱使命。

(白沙镇 肖蕲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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